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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指出关于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以计分,知识产权获取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基本都是同一个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性包装,不被肯定或考试分数极低。企业操作系统填写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的考察调研时规定要求企业一定要做好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操作系统提交申请的软著申请列表中表述的基本功能完全一致。演示人员一定要是加入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规定要求对软件的源码做好修改,及基本功能确认。
天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提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一定要“三表完全一致”。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供应相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必须要在2017-2019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以计分,且需供应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对企业提交申请的申报材料整体化的逻辑性规定要求更加严谨:专家评审、国家备案的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申请资料中有没有展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间的相关性。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谨:2019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供应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肯定,或评分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