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高企认定要符合相关条件,不乏一些企业在申报的过程中未能达到要求而未能通过认定。以下为常见原因。
一、知识产权
1、企业用于申报高企的知识产权类型、取得时间不符合高企认定要求。
2、企业使用未授权的知识产权或已经在申报高企时使用过的2类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与主营产品(服务)的关联性低。
4、通过转让方式获取的专利无原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国知局出具的转让证明,无法判定原专利获取时间和所有权人。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不清楚,归集不规范。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科技成果转化
1、无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无法判断成果项数或者科技成果数量体现无法辨识。
2、科技成果转化附件材料混乱,与成果转化汇总表中所列不一致。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单一,仅有转化效果证明材料,无科技成果技术证明材料。
四、研发费用
1、未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及归集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辅助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
2、研发费用真实性存疑,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或占比过高。
3、研发费归集不合理。
4、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超过20%。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研发项目表不一致。
5、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产学研合作协议所列不一致。
五、科技人员
1、科技人员材料简单,格式不规范,不符合要求。
2、人员数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不一致。
3、花名册中科技人员占比不达标。
六、组织管理水平
1、组织管理水平材料混乱,未针对评价标准逐项提供。
2、证明材料单一,多数为制度或文件,无执行情况。
七、财务会计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不完整。
2、会计报表中各年度数据不一致且无差异情况说明。
3、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管理费科目明细中无研发费用数据,或披露的研发费用数据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
4、含子公司的企业会计报表为公司合并报表,含子公司数据。
八、专项审计报告
1、专项审计报告不完整,无编制说明。
2、专项审计报告所附表格不规范,未按规定的样式列示。
3、专项审计报告中计算研发费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时,销售收入、总收入口径错误,销售收入应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4、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项目支出与申报材料中所附研发费辅助明细账不一致。
5、财务报表数据、税务系统中报税数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三者不一致,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