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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计划立项3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二、申报单位
1、有较强的商标品牌意识。企业重视商品品牌创立,运用与保护;
2、建立商标管理体系。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商标品牌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
3、商标运用能力较强。企业注册商标实际运用情况良好,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较高,企业年营业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4、商标具备一定知名度。企业有一定的有效商标注册数量,主商标连续实际使用满3年,且无权属争议,同等条件下拥有驰名商标企业优先立项。
5、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东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项目任务
1、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完善企业文化,建立商标品牌意识,分层次、分阶段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开展企业品牌、商标培训讲座。
2、提高商标品牌管理水平。企业组建商标品牌管理部门,制定管理制度,对商标品牌实行全流程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商标业务相关培训,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管理水平。培育期内新增商标注册不少于5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不少于2件。
3、加强商标运用能力。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许可、质押融资等工作,盘活无形资产。积极开展商标维权诉讼工作,维护商标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